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新城分局 组织开展“食品安全总监上讲台”培训活动
为贯彻落实《空港新城食品生产安全能力提升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》,充分发挥辖区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的专业引领作用,于2025年9月5日下午,举办第一期“食品安全总监上讲台”业务培训活动。
培训地点:陕西普伦膳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行政办公楼 4F会议室(空港新城中南高科临空产业港36#)
参训人员:
1) 空港新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、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;各食品生产企业自愿增派的生产、质控、采购部门骨干等,参会名额每企共3-4 人参会;
2) 各所派食品生产监管分管领导、监管人员共2-3人参会。
授 课 人:陕西普伦膳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田小薇
授课内容:
1) 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政策解读(97号令)政策解读;
2)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规范。


田小微在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培训政策解读中,重点培训了:
1) 食安“两个责任”概述
①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:通过实施分层分级、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,将“党政同责”“地方负总责”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。
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: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聚焦“最小工作单元”,细化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职责。
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,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,完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体系,全面建立层级对应的包保体系和“三清单一承诺”制度,推动行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、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,确保守住不发生区域性、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,加速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。
总体要求要做到四个最严:
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
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。
2)总局97号令释义
2025年2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:关于修改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的决定。将规章名称修改为: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”(指向性更清晰:主要面向食品生产单位、食品经营单位、餐饮服务单位)。
本规定的适用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,以及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。
本规定的主要内容:健全长效机制、完善风险防控、明确履职保障、完善法律责任。
3)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管理规范
该管理规范主要从食品生产企业自建实验室、采样、检验项目、留样、检验质量控制、委托检验、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内容出发进行了详细的讲解。
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的目的和意义。
规定的主要目的:
①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:通过强制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(如食品安全总监、安全员)和建立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机制,将法律规定的“企业朱特责任”明确落实到具体的人、具体的岗位、具体的行为上,实现了责任的“可追溯、可考核”。
②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:通过要求企业每日进行现场检查(日管控)、每周分析风险(周排查)、每月开会总结部署(月调度),旨在将潜在的安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,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、事中控制。
③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
④ 提升监管效能
规定的重大意义:《规定》的实施对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渊的意义。
① 对企业和行业的意义:促进行业良性竞争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、保护企业品牌声誉。
② 对监管部门和社会的意义: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、增强公众消费信心、推动监管模式现代化。
③ 对消费者的意义:《规定》的全面落实,意味着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,消费者吃到嘴里的每一口食品,其安全背后都有一套制度化、常态化、责任到人的保障体系,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总而言之,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的目的是通过强制企业建立并执行一套责任到人、常态防控、记录完备的管理制度,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、实现防线精准防控。同时也是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的一次重大飞跃,通过推动企业自我管理、自我负责,从根本上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,最终构建起企业负责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,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




